当前位置:首页-> 玄幻小说-> 禁梦-> 5章3  紫厅身上藏了个女子 禁梦     作者:子夜月隐    录入:风闪    更新时间:2008-09-09    [ 放入书架,方便查找 ] 《5章3  紫厅身上藏了个女子》


  •   酒色风波三:

      朝堂上闹纷纷,皇甫天却是高卧榻上,至他自己的正常时间午时醒来。

      温和又特别有后劲的百花醇,让他这个好睡!又似一剂补药,令他一醒来就欲火高炽。

      他唤了一声,一位宫装美人应声来到榻前。一声“太子殿下”还没说完,已经被皇甫天抓上榻。忽地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眉一皱,扯着“宫女”的头发扔向门口。耳闻美人一声惨叫,他不悦道:“好刺耳!滚!”

      美人已经给摔得骨断身折口喷血,欲要滚,爬都爬不动。

      皇甫天纵身而起,朝门外侍卫吩咐:“拖下去赏金斑蝥!”

      侍卫立即拖了那“宫女”往金斑蝥居所而去。金斑蝥为冥门妖禽,每月要食活人一个。它聚为一体大过鹏,散而细如峰鸟,艳丽灵巧,是冥门刺杀刺探之利器。皇甫天甚爱,在宫中也养了一只,他带来当“宫女”的美人,为了这只妖禽也少不得会“无故消失”。

      人皆言宗延太子残忍,由此可见一斑。但皇甫天本人不这么看,相反他认为自己十分仁慈。比如喂食金斑蝥,这妖禽吃人向来是将灵魂一起吞,他下令“宫女不得食灵”。这意思就是放宫女的灵再去投胎——多仁慈,放宫女去冥界了。冥门中人还一个不许去冥界!

      皇甫天一直想自己再造一个冥界,名字都想定了,叫“幽界”,幽清静谧之地,比冥界有诗意多了。他觉得宗延人死后,灵给冥界收走很不公平,这些灵魂应该是皇甫家的,或者说是宗延太子皇甫天的。只是任何事都要一步步来,暂时他抽不出手做这么多事,只好便宜冥界。

      琢磨着几时着手建一个超过冥界的幽界,太子殿下三下五除二梳洗完毕。

      他未像往常一样入膳厅,觉得需要清醒一下,便走向澄心殿后庭能眺望皇宫全景的起风亭。

      能够眺望皇宫全景的亭阁,原本只有皇上居住兼理政的中正宫才有。10岁那年他登飘花台夺冠,宗延皇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说要“起风亭”,取意“风云人生由此开始”。

      就建这么一个亭阁,百官都上奏说不合体统。把他激得大怒,挺立朝堂之上舌战群臣,把他们驳得哑口无言。就从此时起,他开始了与“奸臣逆党”的较量。

      每登起风亭,皇甫天便升起一种昂扬的斗志。就是在这里他把冥门扩为七部,广收各界各空的英豪,他坚信他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太子、最伟大的皇帝。

      缓缓扫视了一圈宏伟的皇宫,他吩咐侍卫将午餐送到起风亭来,然后坐下信手翻阅冥门呈报。

      看到“紫侍郎风波”那一段,他冷哼一声:这班文官就是欠收拾!

      对父皇纵容文官他颇多不满,认为若非父皇手太软,那些朝官有这个胆?

      盯着“紫侍郎”三字,一股酥麻之感遍及他全身,恨不得立即去把这个胆敢逃跑的尤物抓回来!

      强忍翻涌的冲动,他拿起几上杯碟一个个慢慢捏碎,仔细回忆昨晚经过——尤物从脚边溜走,将尤物抓在手中灌酒,一点点剥了个赤条条,最后解开那头用束发带藏起来的长发,再把这人放在榻上准备好好消受。但榻上一根长发都没有!

      他想肯定是喝醉后发生幻觉,应该是尤物拼酒拼赢了,然后逃之夭夭。从侍卫所报紫侍郎离去的时间和神态,也可做出这一判断。

      皇甫天相当吃惊,自己极少有醉得稀里湖涂的时候,每口酒都是半对半,这么个“杯酒就现形”的尤物,居然可以把神武大将军王赢了,够厉害!

      “一个异种,异族在凡间留下的异种。”皇甫天判断。

      这个判断和他的小弟正好相反。皇甫空判断紫厅是个一点杂质都没有“神种”,这家伙是主神,他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但皇甫天有他的理由——

      昨晚紫厅一杯酒下去后就像变了个人,亦男亦女!

      双甲凡间的凡人有个显著特点,就是性别分明,除非像天太子这样自己练功把性别搞得半男半女,或者有其他人为因素,正常凡人没半男半女的——这是标准“神种”的特色。

      皇甫天为魔王之徒,与神族等同敌对,尚不知有“神种”之说,但对本凡间凡人的特点他十分清楚。紫厅又是没修过真的凡人,不可能自己把自己搞成雌雄莫辨。

      当他把紫厅抱进怀里后,发现了一件奇事:20岁的人了,居然还没有发育!男性的声音显然是苦练出来的假声,这人连喉结都没有,喉结是个虚影。也亏闾门包罗万象,使之有机会学到幻术。但他的骨格早在两年前就停止了生长,这又比普通凡人早得多,此间正常人虽然20岁差不多长全,骨格停止生长却要到30岁。如果说紫厅是残疾又不像,此人全身长得十分精美。最大可能便是异种——他身上还有一个人,是女子,此女好似虚存在,忽隐忽现,仿佛受不了酒的刺激,无法在男性的紫厅身体中躲藏了才逃出来,可又没有着落,只好再缩回去。缩回去又感到很难受,再冒出来、再藏回去……

      正因此,天太子才会不断地灌紫厅的酒,他想把那女子逼出来,至少把样子看清。

      不知怎么搞的,他觉得此女特别刺他的心,八成他是因此才喝醉了。现在清醒过来,他怀疑此女是君飞雪的灵影:紫厅身藏灵影,见到君飞雪真人,灵影便飘出来印证,以确保不搞错对象。他想这一族的人,可能是用这种方法来辨认自己的配偶,并且一定要遇到真正的配偶后才会发育成熟。

      可恨那灵影非常狡猾,像发现了他的意图,拼死拼活藏入紫厅身体,怎么都不肯现出真容。他能感到的就是这女子很年轻,只有十六七岁,恰好与君飞雪差不多大。

      越想,皇甫天越觉得紫厅是一个异种,而且是他所不了解的异种。会不会跟精灵族有关系?在已知种族中,只有精灵的性器他没有见过。他想恐怕也只有美之极品精灵,才会连性器都像艺术品。紫厅是凡人,情灵与人类的混血儿他见过,不是这种。或许是精灵与什么种族生出的混血儿再跟人类混血,弄出了一个特异种族?可惜紫族君族灭于洪水,不可能留下线索。当时紫厅才10岁,瞧那傻傻的模样肯定什么都不知道。倒是老狐狸有可能知道些情况,不然怎么会像可怜叫花子一样,让一个早就出师的弟子还住在闾府?只是要从老狐狸嘴里挖出东西来不容易。

      皇甫天一点大的时候就跟闾丘交过手,闾狐狸像个棉花团,令他无处着力。此次总理六部感觉更胜儿时,老狐狸永远不会跟他正面争执,永远都同意他的观点和施政方针,然后绕上几圈,又绕成老糊涂父皇的那一套。想到要跟老狐狸说话皇甫天就心烦:永远是那种温文尔雅的腔调,永远在说正确无比的废话。

      天太子决定不去找老狐狸磨练自己的耐性,他对血统并不看重,紫家长男是一个精美绝伦的尤物,这不就够了,有必要查个一清二楚吗?

      不查,天太子心中又不舒服。他有个习惯,对什么事情都喜欢追根究底,特别是他亲自出马去调查的事情,没搞清楚觉都睡不稳。习惯要改变太难,他便按习惯给自己找出了一个应该查清理由:君飞雪藏在尤物身体里,得把这个不要脸的骚货赶跑或逮住。说不定她也是个绝代尤物,又是修真女,不会像紫侍郎那样不经折腾,说不定会是金儿第二!

      皇甫天还有个感觉,就是紫厅身上有点什么好像很熟悉,而且,这种熟悉竟让他有种心酸的感觉,想把这人抱在怀里再也不放开。昨晚上这种感觉一再袭来,他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会不会跟某个师门有关?这少年是师门遗落在人间的异种?有可能,会是哪个呢?这人很弱,却韧性十足,纯、清、柔……

      他眼前又闪过昨晚的一幕幕,定在紫厅反手抵着墙、缓缓降于地,跪坐琴前施礼的那一幕,心中波澜起伏:这是惟一的一次面对我的柔顺!那醉人的琴曲,摇曳如梦幻的柔情全都不是对着本太子来的!可恨!

      想到紫厅缩在琴下一脸嫌弃厌恶的模样,他就火冲脑门。对自己的容貌他向来自负,惟一的缺憾只有个子比父皇矮一头,但和一般人比依然是高个子,特别是那个所谓的正统正种紫厅,高半头还不止呢!他恼火地想:一个弱不禁风的异种,竟敢看不上本太子!

      皇甫天也知道自己的性欲过旺,因为并不是所有人打一开始就不接受他的宠幸,但只要有过一次,有点办法的都会躲。17岁那年,他会把宰相女拖出来赏给异类下属,主要是这个侧妃为了不侍寝装病。他还记得新婚夜此女一付情迷心窍的模样,哪知往榻上一倒就鬼喊鬼叫,还修真女,草包女还差不多!明明是草包还不承认,居然对他说教,说什么侍寝是为了育后,太子妃未入宫,她不能侍寝——她新婚时都不是处女,破身是为了未婚先孕?嘴巴说不过他,便装病,末了竟找根绳子上吊了!

      就在前天晚上,宠幸那个自己巴上来的西乞希磊,这家伙倒没鬼叫,一张脸却扭得像柿子饼,末了以公事公办的口吻打发这小子开路,臭小了竟然一脸如卸重负之色,要不是看此人有点才,他真想立即将之发配边城!

      尽管如此,天太子自认对紫厅一点都不粗暴,这人没修真,柔弱得招人疼,他记得他一下重手都没下。从太医所书病案看,紫厅身上一点伤都没有,证明他确实没有失控。他恨恨地想:闾门弟子不接受不伦之情?异种不接受非配偶的亲近?岂有此理,倒要看看你有几个脑袋拒绝!

      皇甫天现在认为君飞雪肯定活着,如果死了,灵影会消失。再则,异种孤儿会有一种本能,会不顾一切地去找到依然活在这世上、与之结合后能留下后代的女人。尤物讲过几次他“只有雪儿”,那么君飞雪应该是君族最后的一个女人。一口咬定君飞雪活着,没有文定却对之念念不忘,对其他人看都不看一眼,都能解释得通了。

      强烈的嫉妒啮咬着他:想做男人?想利用本太子来替你找到那女人?发梦!

      他扬手虚击阁外一树翠绿,瞬间满目苍黄,片片枯叶飘零。

      望着这片苍黄,皇甫天摇了摇头:杀个尤物太简单了,成全他去跟同族的灵魂相聚?傻冒!这尤物死了也是我的,才与色,灵与肉,全都是本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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