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独臂杨过

夏言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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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莎,你别激动。”郝爽开口叫住刘莎莎,“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好不好?”

    “什么问题?你快点问!”刘莎莎说道,“我还急着去潘技正宿舍去拿《天龙八部》呢!”

    “不会耽误你多少时间,很快的!”郝爽笑了笑,问刘莎莎道:“你认识多少繁体字?”

    “繁体字?”刘莎莎手指戳着下巴想了一下,说道:“我还真不知道。应该是只认识少数几个,大部分繁体字我应该都不认识。你问这个做什么啊?”

    听刘莎莎这样回答,郝爽不由得点了点头。

    这其实并不奇怪,对于大陆地区这批生于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孩子来说,除了少数有家学渊源的,其中绝大部分因为自小接触的都是简化字教育,根本认识不了几个繁体字。

    “呵呵,”他笑着对刘莎莎说道:“潘技正手中那套香港出版的正版的《天龙八部》应该是繁体字印刷,你拿到手也看不懂。”

    “啊?对呀!”刘莎莎恍然大悟,“我怎么忘记了,香港那边出版的图书应该是繁体字印刷呢?”

    不过她还是有点不死心,扭头问潘家豪道:“潘技正,你的那套《天龙八部》,是繁体字吗?”

    “莎莎小姐,确实是正体字。”潘家豪点头说道,“不过正体字很好认的。你如果有兴趣学的话,我可以教你,保准你很快就能够学会!”

    学你妹!

    郝爽心中骂了一句,生怕刘莎莎答应下来,跟小眼郭富城去学习什么繁体字。

    学繁体字?

    刘莎莎顿感兴趣阑珊。

    她读小说本来就是为了消遣。如果是为了读小说,还要专门抽出时间却学习繁体字的话,那就不叫消遣而叫找罪受了。

    “算了算了,潘技正,就不麻烦你了!”刘莎莎摇着脑袋,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子,“我还是习惯看我们大陆地区的简体版图书。”

    “对,还是咱们大陆版图书看着舒服!”郝爽笑着说道,“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那边的图书不仅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版印刷,读起来简直是要了亲命!”

    潘家豪脸色顿时变得异常难看,在他心目中台湾无论是经济水平还是文化水平不知道要高出大陆多少,自然也就听不得别人说台湾有什么地方不好的,哪怕仅仅是这种繁体简体竖版横版这样鸡毛蒜皮的问题。

    “欸,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他对郝爽说道:“怎么可以酱紫乱讲啊?书籍当然还是正体字竖版印刷读起来舒服!”

    见潘家豪急了眼,谢红霞也赶紧在一旁帮腔,“对,我也觉得是繁体字竖版书读起来舒服。前一阵子,你们谭老板从香港给我带了一套《菜根谭》,就是繁体字竖版印刷,读起来不知道有几舒服!”

    见谢红霞开口为自己帮腔,潘家豪心中的这口气才算顺了下来,说道:“还是刘麻麻你这样阅历丰富的人有眼光。繁体字竖版印刷一直是咱们华人传统的印刷方式,如果读着不舒服,又怎么可能几千年一直保留下来?”

    说到这里,他又把目光投向刘莎莎。从看见刘莎莎第一眼,就已经发现这个小姑娘长得非常酷似在大陆地区最当红的女明星刘晓庆,今天既然有机会跟刘莎莎坐一张桌子上,他自然要施展出浑身解数来卖弄一番,引起刘莎莎的注意。

    虽然说从立场上来讲,潘家豪是无比拥护正体字竖版印刷的正宗地位,但是刘莎莎既然已经表示了不习惯,他自然是不会再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讨论下去,那样只会让莎莎小姐在心目中越来越讨厌他。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常凯申校长当年还知道走曲线救国的路线,潘家豪当然也会明智的避开这个矛盾,用其他话题去在刘莎莎心目中刷好感值。

    “莎莎小姐,我之前说过,金庸先生的书每一本我都至少读了十几遍,甚至可以说是以为研究金庸先生小说的专家。你对金庸先生的小说中有什么问题或者疑惑,随时可以找我讨论,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最最专业的解答出来!”

    你妹的!

    就你这样一个普通的台湾技工,还想抢老子碗里的白菜,老子如果不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你还真不知道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啊!

    “是嘛,潘技正原来是研究金庸小说的专家啊?”郝爽没有等刘莎莎说话,就抢先说道。

    “对的,是酱紫,我就是研究金庸小说的专家。”潘家豪对郝爽的插话也没有感到什么不爽,相反,他还想借着郝爽为由头,向刘莎莎卖弄一番自己对金庸小说的研究之深涉猎之广,“怎么,郝先生,你有什么关于金庸先生小说中的问题要问我吗?”

    “对,潘技正猜的不错!”郝爽点了点头,用手指了指刘莎莎,对潘家豪说道,“因为莎莎的原因,我最近也买了几套金庸先生的小说拜读。可是读了几本之后,心中却产生了几个深深的疑问。这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让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潘技正既然是研究金庸小说的专家,想必一定能够解答我心中的几个疑问。”

    什么?

    郝爽竟然偷偷买了金庸的小说拜读?

    而且还是因为我的原因?

    两朵红云飘上了刘莎莎白嫩的脸颊。

    郝爽啊郝爽,原来你不是一个没的感情的木头人。你的内心其实也是炽热如火,只是羞于向我表达,只是让这团火默默的在心底里燃烧……

    看到刘莎莎脸颊上的两朵红云,潘家豪不由得一阵心神荡漾。

    看来莎莎小姐是真的喜欢金庸的小说啊,这个大陆穷小子仅仅是因为买了几本金庸小说来读,就让刘莎莎开心成这个样子,那么自己这个对金庸先生小说涉猎甚深的专家一旦展开自己专业性的论述,岂不是能够让莎莎小姐对自己崇拜得死心塌地?

    “酱紫啊?你讲讲看,都是那几个疑问,我肯定能帮你剖析解答,让你不在困惑!”潘家豪自信满满地说道。

    “多谢潘技正,多谢潘技正。”郝爽冲着潘家豪拱了拱手,这才开口问道:“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杨过被郭芙砍断了手臂之后,独臂一个人生活了十六年,他的手指甲是怎么剪的?”

    潘家豪戴着蛤蟆镜,一脸自信的微笑倾听着郝爽的提问。

    可是当他听到郝爽提出第一个问题之后,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僵在了那里。

    什么,杨过独臂生活了十六年,他的手指甲是怎么剪的?

    你妹的!

    这是什么狗屎问题?

    他的手指甲是怎么剪的,老子怎么会知道?

    郝爽也不看潘家豪是什么表情,继续问了下去:“我第二个问题是,小昭戴了那么多年的脚链,她的内裤是怎么换的?”

    刘莎莎正在喝茶,听到郝爽的第一个问题,就有点想笑,但是强自忍耐了下来。却不想就在她忍得正辛苦的时候,郝爽这个缺德玩意儿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这下她再也忍不住了,只听噗呲一声,她嘴里的那口茶全部喷了出来,手上和面前的桌子上都是水迹。

    “你这家伙!不带这么缺德的!”她气得用小手使劲捶着郝爽地胳膊,“诚心害我出丑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