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想做花魁的男人不是好妖怪

神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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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大雍朝是以凡人为主的国度,皇族姓萧,这一代的国主开明上进,胸怀宽广能包容四海。

    自国主上位以后,朝中诸人,深感修行一事对百姓民生的重要,先后颁发了诸多法令。其中就有不少,是对修士这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办法。

    身后有门派的修士,若是不愿意脱离原籍,可以来大雍客居,十方城免费为他们提供居所;

    若是散修,更方便了,可以直接在十方城落户,拥有正式的十方城城民身份,朝廷优先与他们合作,毕竟修士门类多,这么大个国家,总有他们能帮忙做的事情;

    至于妖修、开了灵智的妖兽,只要确定生平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也都能享受到和人族修士一样的待遇。

    修士们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在大雍的十方城生活的很是滋润。

    但众所周知,世人的悲欢并不相通。有个男人,他来到十方城以后,深深地感受到了生活的艰涩。

    赚钱好难,活着好累。

    到了春天,是万物繁殖的季节。

    十方城依山傍水,巍峨的城池在宽阔的河谷平原上拔地而起,作为大雍朝的京都,这座城在人口、面积、规模上,自然是佼佼者。

    出了南城门,一直往南走,过了河,到了山上,都还是街市。

    委实有点大。

    沿山而建的街市里,种满了桃花。

    站在半山腰,极目望去,便能将整座十方城收入眼底。

    桃红柳绿、市井人家、城北那威严壮丽的皇宫、城西一望无垠的各色学府...全都一览无余。

    桃花景美,山城人美,城南这几座山便是十方城每年春天各式各样的郊游活动、康养活动、仙人修行交流、凡人论学、青年男女相亲的好地方。

    越是靠近山顶,桃花开得越旺盛,灵器也就愈发的浓郁,修士来了,能感觉到无尽的力量涌进丹田,凡人来了,益气滋补、延年益寿。

    半山往上,有一亭台楼阁蜿蜒雅致的地方,其名为:藏春。

    藏春的大名,在十方城简直如雷贯耳,无论是大街小巷的百姓还是最爱闭关整日不出门的修士,提到这个地方,都能带着一脸暧昧的笑容,与你说道几句。

    藏春,藏的是人间美色,乃风月场。

    大雍民风开放,朝廷对这一行业并没有严苛的管制,民生百态,只是开门做生意罢了,能容得下!

    ......

    时间已经到了孟春三月,山上桃花绽放,山下沿河绿柳成荫。

    去年是个丰收年,大雍各地丰饶的物产都堆满了仓库,今年开春以来,十方城每天都有大量的车马船舶往来。

    码头很大,一眼望去,河面上全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岸上还迅速来往着接驳的马车。

    卸货工人扛着一个个巨大的麻袋,重倒是不太重的,码头的地砖按照某种规律排布,朝廷早就请厉害的修士在这里布下了阵法,工人在此处劳作,体力能得到大幅增益,往常能扛一百斤的人,在这里能轻松扛起三百斤!

    工人们往返于货船和马车之间,排着一列列的队伍,井然有序。

    场面热闹却不至于杂乱。

    一人喜气洋洋道:“今天早上,管事说了,最近活很多,给咱们涨了工钱,足足有三百文!”

    一人接话,若有所思,“这事我还没听说,不过有这么多钱的话,今天下了工,我就多割半斤肉,给家里的小崽子一顿吃个饱!”

    另有一人,神神秘秘道:“咱们这个活,虽然挣得不少了,但是你们知道吗,我二叔家的老表的侄子进了藏春打杂,听说若是能在那里干活,哪怕是个唱曲儿的,也有这个数!”

    数额堪称巨款,众人惊叹:“嚯!”

    显然这几人相互之间很熟识,跟在他们身后的年轻男子却是一言不发的。

    此人长得高而瘦,听说生来闻不得花粉,头上包着一块很大的绿头巾,头、脸、脖颈,全都被罩在头巾里面。

    前头便有人好奇,问先前说话的几人,“那是谁,你们认得吗?”

    “嗐,认得认得,那小伙子才来不久,虽然说话古古怪怪,但天生神力,你瞧”

    “呀,他能扛五个麻袋,这可是一千五百斤的货!”

    听见有人说到自己,年轻男人晃了晃被头巾捂着的脑袋,算作示意。

    都是家有老小的男人,前方几人很快就又说回赚钱的话题。

    “可惜,俺打娘胎生下来就不够英俊,不然也能靠脸挣点钱”

    “长得好看的,人家都在南山上了,我听说藏春的花魁娘子,去年除夕当天,就挣了足足十万两呢!”

    “天呐,这么多,我这辈子要是能存下一万两,家里的老母亲怕是都要烧高香告慰先祖...”

    年轻男人一直跟在这几人身后。他们搬什么,男人就跟着扛起什么。黄昏时候,他也从管事那里,领取了今日份的工钱。

    管事对这个力大如山的年轻人很是欣赏,“小伙子,好好干,照你这力气,再过几个月,都能攒的下娶亲钱了!”

    ......

    年轻男人的住处很妙,十方城的城墙上,四角都有高高的塔楼,这里虽是日夜都有人巡视,但都是在塔楼下方来回,除了每年按时清扫,没人无事会真的进去。

    年轻男人在塔楼最顶层住了半个月了。

    他有一个秘密,他是一只妖兽!

    从小生活在山里,最近才进入人族的城池,听说十方城容纳百族,他也来碰碰运气。

    他隐约知道,自己是一只鸟妖,毕竟那么高的塔楼,他都能刺溜一下飞上去!

    塔楼最顶层这里,原是放着一些干柴,也有简单的桌椅,毕竟头顶上就是一只大钟,若是有人上来清扫,爬了几十层,定是要休息一番的。

    十方城入了夜,也是极为热闹。

    鸟妖把屋子里的桌椅都挪开,空下来的地方,本是想给自己搭个鸟窝,但认真思考过后,又觉得还是学人族那样,摆个床榻。

    毕竟入乡随俗。

    他既然来到了人间,就要学会人族的那一套,这样才有助于自己早日习惯人间的生活。

    鸟妖觉得,自己似乎是个夜猫子,大半夜都没睡着。

    也许是昼伏夜出那一类的鸟?

    新旧日交替的时候,头顶的大钟会自动敲响。

    鸟妖好不容易睡着,就又被吵醒了,索性坐起来。

    透过塔楼的窗户,他能看见对面的山。

    他的视力很好,即使隔了这么远,也能很清楚地看见那座山上的院落,他被一扇窗户吸引了注意力。

    那扇窗户里,灯火通明,房间装饰的很华美,房里正坐着几男几女。

    用人族的眼光来看,姑娘们个个都生的很漂亮,正在弹琴的女子是其中面貌最好看的。

    她身上穿着桃红色的精美裙子,裙摆上绽放的桃花活灵活现,头上戴着明亮璀璨的珠宝,手臂上还挂着一只通透水灵的镯子,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精致的食物,其中一只盘子里的烧鹅还在冒着热气。

    看起来就很好吃。

    “咕噜咕噜...”

    鸟妖肚子饿了。

    如此美食,窗户里的几人却无人动筷,他们对那弹琴的女子拍手,鸟妖竖起耳朵,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那弹琴的女子又跳起舞来,其他几个女子为她伴奏。

    鸟妖看见,那些男人离开时,送给弹琴的女子很多银票,面额竟然是“万”字开头!

    那女子干的是什么活计?

    弹个琴,跳个舞,就有几万两银票的收入!

    鸟妖回身,从床板下翻出自己藏钱的小布袋子。

    他把袋子里的钱全都倒在床上,一点一点地数,一枚铜钱都没放过。

    “我好穷。”

    竟连一百两都没有。

    肚子又叫了几声,鸟妖叹气,取了几十文钱,从塔楼的窗口一跃而下。

    疾风从眼前掠过,他落在街市中间。

    许多店铺都是通宵达旦营业的,鸟妖看了一圈,吃食种类很多,味道鲜美而丰富。

    但——

    一只烤鸡就要五十文钱,果子酒一杯就要十五文,更别说那些酒楼里不断飘出香味的美食了。

    很香,很贵。

    最后,鸟妖咬牙给自己买了一大碗鸡汤面,配了一杯添加果子汁的糖水,两样便将他带来的铜板花了个差不多。

    戴着头巾不方便,鸟妖便端着碗,来到店门前的河边,挑了个木墩子坐下。

    面的味道也还不错,糖水也还行。

    汤汁都没剩下。

    鸟妖摸摸肚子,却觉得自己还没吃饱,空荡荡。

    他又想起了那扇窗户里,没人动过,最后被端走的烧鹅。

    漂亮,便能做花魁么?

    鸟妖站在水边,看着灯光下,自己隐约映在河面的脸庞。

    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

    鸟妖这一整夜都没睡,他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思考。

    既然妖生有了方向,那便要尽快行动起来!

    天色微微亮,头顶的大钟还未敲响时,鸟妖便已经收拾好了行礼,迈向了自己昨夜决定好的道路。

    他要去做人间的花魁!

    .

    一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鸟妖还遇到了日日和自己一起在码头上工的那几个男人。

    “兄弟,快要到点儿了,你怎么往山上走啊?”

    “上山有事”

    “那你注意着时间啊,去晚了小心管事骂”

    鸟妖摆了摆手,心想,我以后不会再回码头了。

    我要去挣大钱。

    山上的桃花果然很美,虽然以前他在塔楼上也能看得很清楚,但他现在只要伸手,就能接得住花瓣中间滑落的露水,这感觉,是先前只能远观所不能比的。

    很快,鸟妖就来到了自己看见的那扇窗户下。

    这座院子太大了,鸟妖找了很久,才找到了院子的大门。

    敲门后,一个小伙计为他开了门。

    风月场嘛,这大早上的,大家都还在休息,伙计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们晌午过后才开始营业,要不,您过会儿再来?”

    鸟妖摆摆手,将自己身上微乱的衣裳拉平、收拾齐整了,这才揭开头巾,对伙计一笑,“无妨,我是来当花魁的”

    “......”

    伙计有点懵,您这身板儿、长相,怎么看都是个男人啊,当什么花魁?

    他觉得这俊美的男子是跑错了地方。

    便好心指路,“您这条件真不错,不过您走错了,您可能是要去隔壁的秋菊坊。”

    鸟妖顺着伙计指点的方向望去,便看见了一座浅黄色的院落。

    “那里也有花魁吗?”

    伙计摇头,“那可没有,花魁只有咱们这里才有”

    “喔,那我就在这里。”

    “......”

    伙计好说歹说,这位奇怪的男子就是赖着不走,伙计要关门,男子伸手阻挡。

    “咣当!”

    厚重的门板被他徒手掰断了。

    “!”

    很快,这里的动静就惊动了藏春的老板娘,春妩夫人。

    春妩夫人手里拿着一杆烟枪,打量着门外手中还托着她家门板、看起来有些无措的男子。

    眼里闪过毫不掩饰的惊艳之后,春妩夫人对他喷了一口烟雾,道:“小伙子,你若是去隔壁,保准能挣大钱”

    鸟妖摇头,坚定自己的想法,“只做花魁,不去隔壁”

    双方僵持很久。

    眼看着就要到晌午了,这门再不修,怕是要影响生意。

    春妩夫人只好让开路,“你先进来吧”

    那奇怪的男人进了藏春,便在主院正中坐下,端起桌上的花茶就喝,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

    春妩夫人给伙计使了个眼色。

    伙计飞快地跑去后院,喊打手们起床。

    藏春能在十方城生意兴隆,这么多年都没人敢来闹事,打手自然厉害。

    很快,就有一人跟着小伙计来了。

    “施主,吃贫僧一棍!”

    鸟妖循声望去,竟是个光头和尚。

    和尚是个武僧,自打来到藏春,还没遇见过敌手。

    眼看着,那威风凛凛的木棍就要兜头砸下。

    鸟妖皱眉思忖,这莫不是做花魁的考验?

    他便起身,伸手,直直地抓向和尚的木棍。

    小伙计吓得闭上眼睛不敢看,这人是大傻子吗,怎敢徒手接,那只手怕是要没。

    “砰!”

    一声闷响,鸟妖的手握住了袭来的木棍,五指用力,胳膊一扬——声音是和尚被扔出去,砸到地上发出来的。

    “......”

    这情况不对。

    和尚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眼里惊骇万分。

    此人是谁?

    阿弥陀佛,他可是万佛寺出来的金丹武僧!

    春妩夫人也惊到了,很快她便反应过来,指指皇城的方向。

    小伙计秒懂,迅速出门。

    看来打手是没指望了,得报官。

    春日的暖阳晒在院子里的男人身上,一头白发仿佛镀了金,远远看去,那背影便美得不似凡人。

    整个藏春,包括春妩夫人在内,却再无一人敢随意靠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