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孤屯义士

赤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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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初来贵时代,对风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具躯体原本的主人,那个真正十三岁、从来没离开过山沟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还少。所以他一时惊慌,喊出了“张老爷”的名字,事后想来,这句话差点儿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说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真是县长族兄弟的佃户,就说这位张老爷乃一县的显贵,怎么会亲自跑穷山沟里来见自家的佃户呢?而就算他认识自家的佃户,又有什么义务帮他们作证呢?只要不耐烦地说一句:“不认识。”土兵们当场就能把这两个“东夷探子”砍下头来,以儆效尤。

    好在还不必要张老爷出马,先有个县里的衙差帮忙做了证:“他们确实是城西穷坳里的佃农,小人识得。”

    原来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穷坳”,真是名实相符,穷得不能再穷了。阿飞在土兵的按压下,勉强抬起头来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记忆中还存着点儿模糊的印象。

    他们家虽然是佃户,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给地产的主人——张老爷——而至于张老爷给不给国家上税,那就没人知道了,但他们家还总得要出口赋,也就是人头税。所以县里的衙差来过穷坳一两回——口赋一年一征,不过估计地方太穷,连半个铜子儿都榨不出来,所以连衙差都懒得白跑。

    所以对这位衙差还有点儿印象,是因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后,一时脑袋发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条老狗。可是一棒子打过去,没打到狗,倒被阿飞一声令下,猎狗扑上来叼住了他一条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条狗终究是太老啦,估计比老王年轻不了几岁,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没能真的伤到衙差,就这样,最终老王还是交出存着的两张兔子皮来赔罪了事。

    所以这位衙差今天在没人逼迫,没人催促的情况下竟然站出来作证,不禁使得阿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啊……换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这时候就要一口咬定这俩货确实是东夷的探子无疑!”

    可是紧接着就听那衙差又说:“这个年岁大的确实是汉人,年岁小的却是夷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砍了干净吧。”

    我靠,这人真是夸不得,公报私仇也来得太狠了吧!阿飞赶紧大叫起来:“我家已七代在县中务农,只知自己是大汉的臣民,不知道什么夷人!请县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纪虽小,也愿助守县城,杀散夷寇!”

    “你这孩子,”时公子略略躬下身来,望着阿飞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谁读过书啊?”

    在那种资讯极不发达的年代,要编瞎话其实特别容易。阿飞知道自己的谈吐有点儿不象真正的乡下穷小子——穷小子会在意什么年号问题吗?会口出“大汉臣民”这种词儿吗?——可他已经发现了时公子对自己颇感好奇,要是不这么说,就无法进一步勾动时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转眼间人头落地。

    瞎话早在来县衙的路上就编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岁时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将要冻毙,便救了他一命。当晚便梦见那老者将几部书来与我读,醒来便识得些字,懂得些谈吐。”

    时公子露出些讥讽的笑容:“某却不信。”

    你不信就对了!阿飞知道压根儿没影的事儿很难编得圆,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看着自己长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说什么有士人经过一时心血来潮教自己识字的普通桥段,万一老王脑袋里有屎(就这家伙一贯的表现来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开口质疑,那麻烦可就大了去啦。干脆还是编一个没人能做旁证,也没人肯信的传奇故事出来,时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盘问,可是夷寇临近,他又势必没有时间来盘问,那么,自己的脑袋也就暂时可以保住了。

    果不出其所料,时公子没有继续质问下去,只是转头催促县长,要对方把城中兵马大权委托给自己。县长毫无办法,既不敢逃,又不愿死,只得提笔写了几个字,应允他了。

    时公子随即便叫土兵放了阿飞和隔壁老王,让他们跟着自己,出了县衙就一路疾行,很快来到一栋大屋前面,招呼一声,屋中便冲出来二十多条壮汉——估计便是时公子所说的,他们家留在县中货栈的丁壮了。他命令这些丁壮去唤起城内百姓,把县城东、西、南三面城门都用木石堵死,办完后便分守三门,然后转身又奔县衙而来。

    这时候,按照他刚才的吩咐,县内土兵已经在衙前集结完毕,就见七成年岁在五十上下,三成还没有阿飞大,一个个塌胸瘪肚,瘦骨如柴,腿股战栗。时公子见了,不住地摇头,请县尊打开仓库,把县内武器都收拢起来,统共不过十来支戈矛、两把刀、一具盾、三张弓,两壶箭,还大多锈迹斑斑。最后县尊把自己腰佩的长剑也解下来送给时公子了。

    时公子没有办法,只好先把这些破烂武器分派下去。阿飞在旁边瞧着,就见这位公子原本的神情是踌躇满志啊,仿佛有自己的指挥,一个照面就能杀得夷寇大败亏输,从而扬名天下似的,但很快这种表情就彻底消失不见了,换上的只有无奈、沮丧、彷徨,最后又变成了满满的悲壮。

    正在观察,突然时公子偏过头来望向他:“我见你先时曾抱着张鹿皮,哪里去了?”阿飞苦笑道:“不知哪个兵给夺了去。”开玩笑,刚才被土兵按倒在地,随即就感觉三四只手在自己衣襟里掏摸,虽然他们没能掏到一文钱,但手捧的鹿皮还有可能幸免吗?

    “那鹿可是你猎的?会什么兵器?”时公子随即问道。

    “小人会使弓箭。”

    “很好,”时公子抄起一张弓,又抽出七支箭来递给了阿飞。

    时公子领着土兵和阿飞等人直奔县城北门而去,路上询问阿飞的姓名,阿飞报上名字,说是没有姓——至于是爹妈忘记了本家的姓氏,还是他们民族根本还没发展出姓儿来,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阿飞也想办法套时公子的话,好不容易才打听出来,原来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果然是朝鲜半岛。这是东汉朝最东面的一个郡——乐浪郡,郡内夷汉杂处,有十多个县,郡治名叫朝鲜,估计就是后世的平壤市。此时的太守跟本地县长一样,也姓张,时公子的父亲曾应其所聘做过督邮从事,才刚辞任不久,但在整个郡内都甚有威望。

    很快便到了北城门,时公子分派土兵上城防守,而把阿飞和隔壁老王留在身边。阿飞虽然完全不懂打仗,但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就他从古籍上得来的那些浅薄知识来对照,似乎时公子挺通兵法的,分派得井井有条。

    天还没黑,果然夷寇就杀到了。听时公子所说,这些夷寇不是扶余、濊貊,而是高句丽——至于阿飞本人究竟属于哪个民族,他自己估计是永远也搞不清楚啦。高句丽和其它那些夷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一是有组织,有政权,二是正式受汉朝册封为王,如今的高句丽王名叫伯固。

    阿飞记得曾在书上看到过,高句丽从桓帝朝开始,就不断地侵扰东北各郡,直到公孙氏雄踞辽东,才暂且臣服,但是随后又帮着曹魏打公孙,最后又叛曹魏,被毌丘俭杀得大败——当然啦,那时候应该已经不是伯固为王了,是他的儿子还是孙子在位,阿飞就完全不记得了。

    来的高句丽兵果然并不算多,所谓“十余万众”完全是扯蛋,统了归齐也不过就几千人,比城内守兵才多出几十倍而已……而且个个顶盔贯甲,将近半数都是骑兵,马槊倒是普遍偏短,也就三米多点儿,不到丈八之数……

    阿飞在城上远远望见,只觉得自己两条腿有点儿发软,想要倚靠着墙垛换个姿势吧,谁想到先是左脚,接着右脚,竟然开始颤抖,而且跟多米诺骨牌似的产生了连锁效应,先是脚抖,接着小腿抖,然后大腿抖,然后腰抖……等到连牙齿都开始抖的时候,旁边的时公子终于发现了。

    “害怕了?”时公子朝他淡然一笑。

    阿飞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好点点头——也说不定只是下巴在抖。

    “你有仙人托梦保佑,不会有事的吧?”时公子目光中嘲讽之色逐渐浓重,“你确定这仗咱们赢不了?”

    “兵书上说,五则、则围之,十则、则攻之……”阿飞就觉得小心肝扑通扑通地狂跳,自己估计心率肯定上了每秒一百八,并且直奔两百而去,他怀疑会不会在让高句丽人砍死之前,自己就先被吓死了。

    “竟然还读过兵法,”时公子撇了撇嘴,“不过你终究还站得住。”

    阿飞眼神朝左右一瞥,发现包括隔壁老王在内,视线内几乎所有守兵全都已经瘫软在了地上。他其实也有瘫软的冲动,可是膝盖正在狂抖,抖得一时改变不了频率,竟然打不了弯儿。

    时公子倒是神态自若,他又朝城下望了一眼,突然狠狠地一跺脚:“好吧,开城,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