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巴卡拉小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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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秀微微一笑道,“你俩都要记住,不该看的不能看,少看的别乱看。相信你俩和为你俩好是两码事,明白吗?”

    两人忙不迭的点头称是。对常秀也好,西亚也罢,莫宁和朱曦是什么办法都没有,不能骂更不能打,连生气都不能。要问为什么,舍不得啊。她们不仅貌美惊人聪慧过人,最重要的是对两人真心的好。无财无权,普普通通的少年,虽说也是魄师,但能得到如此绝尘出色女子的青睐和芳心独许,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无原因。西亚本就是朱曦三人解的诅咒,莫宁心细言行,诚实善良,玉树临风,西亚爱慕他很正常。

    附身在奇奇身上的常秀,神智却完全清楚,和朱曦朝夕相处的一段时间里,朱曦的所作所为当然尽在眼里。在莫族丛林救他,虽说有报恩成分,若说一丝情义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后来六爷爷的一番话,她对神秘的朱曦更多了一丝爱慕。一路走来,善良而又坚强的朱曦,他的身影已逐渐占据了她的心房。因此在连云谷客栈,她才会放下少女的羞涩和矜持,把两人间隔着的一层薄薄的纸捅破了。

    朱曦和莫宁吃了整整一只烤乳猪。这巴拉拉烤乳猪确实不错,色泽红润,皮酥肉嫩,肥而不腻,又鲜又嫩,入口奇香。常秀也是忍不住尝了尝。奇奇先是神情恐怖的看着大快朵颐的两人,然后就蜷缩在常秀怀里不敢吱声了。朱曦拿手绢抹去满嘴的油渍,笑道:“呵呵,奇奇别怕!你是我们的伙伴,不会把你烤了的。”

    接着莫宁办事去;朱曦陪常秀和奇奇吃蛋糕,漫无目的闲逛。

    这小镇给人的感觉是商业气息很浓,商铺林立,市声嘈杂。浮躁不安和颓废不惊的气息也在空气里交织蒸腾,就像笼罩着一层雾气。

    一个喝了酒的年迈魄师,涨红着脸,跟两个圆圆脸的小姑娘讲述年轻时候的冒险故事,兴致高涨之时,一阵唾沫横飞。

    脸孔呆滞,无所事事的两个男人,家门口蹲着站着,眯眯眼滴溜溜的,跟着年轻姑娘圆圆的屁股转。

    三四个百无聊赖,身材干瘪或虚胀的妇人,站在街道两旁,伤感幽怨的喟叹,兴味盎然的揭短。

    看着呆头呆脑的街,茫然流逝的人,朱曦感到一阵气闷,抬头看了看金色的太阳,长长叹了口气,说道:

    “秀秀,还是莫族好啊。至少那里林子苍翠可人,那里的人笑得自然,连哭也荡气回肠。”

    常秀也有同感,对投向她的目光心里厌烦,紧了紧握着的大手,淡淡说道:“这就是俗世人生,你看太远了自然会不舒服。但大部分人却是一辈子,甚至子子孙孙都要这样继续生活下去。不过,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们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安安静静的过一辈子。”

    朱曦转头看着斗篷下美目如水,微微一笑道:“你居然和我见识一般,看来真是物以类聚呢。”

    常秀看着朱曦,也笑着说道:“我从小在大家族长大,享尽富贵荣华,没想一遇到你,竟然开始喜欢宁静平淡的生活,这连我自己也没想到。你说我父母知道的话,会不会吓一跳呀?”

    朱曦笑着说:“那是肯定的。我估计没错的话,你父母肯定不会同意我俩在一起的。不过我会努力让他们认同我,同意把你嫁给我!”

    常秀点头,说道:“我相信!即使他们不同意,我也会跟着你。我想他们也会慢慢理解的。”

    朱曦心里温暖,笑道:“我给不了你富丽堂皇的居所,锦衣玉食的生活,万众瞩目的地位,但我会努力让你开心,让你微笑,一直陪你到老……”

    “我也希望你我能携手到老,然后一起依偎在斜阳下述说恣睢张扬的青春年少,然后下辈子再一起流浪一起逍遥。”

    常秀想了想,突然笑道:“下辈子,我当男的,你做女的,好不好?”朱曦呵呵一笑道:“你愿意这样,我没意见。问题是我当女的,这么丑你会愿意娶我吗?”

    常秀看着傻笑的朱曦,一脸狡黠,“反正你也嫁不出去,就只能嫁我了……”

    “原来你逗我!”朱曦忽然挠了一下常秀的腰,笑道,“人这么多,不怕我挠你吗?”

    常秀腰肢一颤,忍不住发笑,连忙告饶。他们这亲密举动,早惹得众人瞩目。特别是常秀那清澈的笑声,男人心头跳跳骨头酥软。妇人却叹气的叹气,皱眉的皱眉,甚至指指点点,嚼起舌头。

    朱曦拉着常秀,大步掠去,说道:“走喽!再不走,我们成动物园的魄兽啦……”

    莫宁离开朱曦和常秀后,先去了铁匠铺,一番讨价还价,卖了兵器。之后逛市集采购进货,补给物资。最后找了家中等客栈,安顿好乖乖和怪怪,便朝约好的会合地点小镇广场行去,准备做买卖。

    莫宁眼里的小镇跟朱曦和常秀的感觉稍有不同,至少他觉得做生意还是不错的,毕竟人多了些。虽然这里的人往往精明过头成了吝啬,但斤斤计较,爱贪小便宜也是普遍人性。

    比如十块钱的商品你会跟小贩讨价还价,能不能便宜两块或者三块,而一千甚至上万单价的商品就往往不再计较两块三块,甚至十块了。大宗商品利润巨大却销售额低,小商品利润低销售额却高,实质上事物都有着相对简单的平衡。

    莫宁正是深知这一点,才选择了小商品。一是他无法在一个地方长久呆下去,二是容易携带,三是他更有条件进货。

    所以所到之处他会特意选购些各地特色小商品,包括原材料,之后到另一处再把加工好的本地稀缺的拿出来兜售。正因为这样,他的小生意非常红火,卖的速度相当快,当中女子成了主要顾客。

    这也是有原因的,莫宁的商品本就是以小饰品为主,当然他俊朗的外观也起了很大作用。一个有着阳光般微笑,磁性嗓音的美男子,再加稀奇而漂亮的商品,不说万人空巷,一群老少女子团团包围却一点不假。

    其中不乏买了一件,再买一件,继续买一件……就为看看他,和他多说几句话的女子存在。莫宁对这些花痴女子一律耐心十足,按他的话说不管美丑老幼,诚信永远第一,顾客都是大神。

    这不,当他一到广场,一摆好摊子,不用吆喝,先前已被吸引的一些少女早已聚拢了来,边挑选闪闪发亮的饰物,边拿灼灼的目光看他。莫宁一径微笑着,说道:

    “小姐这绿松石胸针刚好配气质优雅的您。”

    “这琥珀耳环,您戴了更可爱。”

    “这是天然翡翠,这戒指似乎就是专为夫人您定做的。”

    “这手镯是纯银的,戴戴更吉祥。”

    “这蓝色蝴蝶结头饰,小姑娘您合适。”

    “这是纯天然石榴石水晶手链,大妈你更有贵气了。”

    “不贵不贵…胸针十块的…耳环八块…戒指五十块……”

    被穿着打扮各种各样的一群老少女人包围着的莫宁,边温柔的笑着,边朗声解说着,不时完成交易。

    买了称心饰物的戴着在一旁看着,也有到街上向人夸耀的。自然被炫耀的人会笑说那水晶或金属是假的。炫耀的人却神色不变,说价格比镇上琳琅斋和华容铺的还便宜,即使假的也值,更是神神秘秘的咬耳朵:那小货郎俊得很,嫩得很。

    于是一些女人就又涌向了广场,这景象在小镇也时有发生,要不就是各地剧团表演,要不就是官邸发布重大信息,像这样因小贩引起的轰动却几乎没有。

    原因就是这人流几乎清一色的女性组成,到后来好事的男人,陪伴女人的男人也跟着加入,就成了小镇的一大景观。也毕竟会成为街头巷尾很长一段时间的话题,甚至那有着阳光般微笑的男子会出现在好几个少女的梦中。

    看着明显往广场行去的人流,朱曦和常秀相视一笑,已是明白莫宁先到了。常秀不止一次笑着向莫宁交代,叫他要有定力,莫宁自然微笑说让她放心。朱曦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莫宁不是那样的人。

    当然常秀是相信莫宁的,之所以提醒也是怕他被各种占便宜。这莫宁也没办法,他说总不能使出神魄罩着身子,拒顾客千里之外,而自己又累得不浅。

    常秀笑说莫宁也可考虑和她一样戴斗篷,这朱曦马上觉得不妥。他说莫宁的生意主要靠女顾客,而女人是感性动物,莫宁的外观就显得格外重要,戴斗篷的话大家以后吃饭就会成问题。

    朱曦倒建议说可让她帮着招徕顾客,常秀觉得新鲜也跃跃欲试。莫宁却坚决不同意,说是既妨碍女性的购买,又招来男性的麻烦,肯定影响生意。常秀一撅小嘴,发誓再也不管他的生意了。

    当然朱曦和常秀都明白,这是莫宁了解他们不喜欢讨价还价的繁琐,更为了让俩人独处,多散散心的借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