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饿

三金元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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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偌伊刚把药拿出来,沈霆琛就已经一把夺过药,往卫生间里走去。

    然后等沈霆琛再出来的时候,白偌伊正双手抱着肩膀,一脸不爽的看着他,“好了,现在你药也擦了,没什么事快走吧。”

    沈霆琛走到沙发边上,自然的坐了下来,随手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那架势仿佛置身在自己家一样。

    “你这是做什么啊!”白偌伊从沈霆琛的手里抢过遥控器,气鼓鼓的看着沈霆琛。

    沈霆琛故作头疼的叹一口气,整个人往沙发一靠,姿势慵懒无力,“啊,我饿。”

    白偌伊眨巴眨巴眼睛,最后瞪得跟铜铃般大,“你说什么?”

    “我……饿……”沈霆琛倒是好脾气的重申一遍。

    白偌伊把手中的遥控器往沙发上一扔,双手叉腰,“你饿了关我什么事?我是你妈还是你家保姆啊?”

    “我不管,我现在饿了,你不给我做吃的,我就在你家里呆着不走。”沈霆琛一脸无赖的看着白偌伊,眼里分明写着你奈我何四个大字。

    白偌伊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喂,你到底想怎么样啊?且不说我凭什么给你做饭吃,我自己每天都是在买着吃的,家里冰箱除了一些水,就什么都没有了好吗!”

    “哦……”沈霆琛若有手思的点点头,然后接着用命令的口吻说,“那这样,你去帮我买一些吃的也行,我这个人很好说话的,你一般吃什么我也吃什么。”

    白偌伊呵呵呵呵的干笑了几声,那笑容比哭还难看,“喂!你有没有搞错啊!赖在我家不走,还要我去给你买菜?你是不是做梦还没醒啊?”

    沈霆琛耸耸肩,对白偌伊的话充耳不闻。

    五分钟之后。

    离白偌伊家不远的众鑫超市里面。

    一身穿浅蓝色长裙的女子,站在食材边上。一张精致的脸上,正满是火光,嘴里愤愤的念叨着,“这该死的沈霆琛!该死!该死!”

    仿佛她嘴里的沈霆琛与她有深仇大恨一般,提起他就恨得牙痒痒。

    但是她手里在挑捡的食材,是她平时也不怎么吃的东西。

    大虾,牛肉,花菜……

    白偌伊拿着手中的绿油油的花菜,愣了愣,“我拿花菜做什么?我从小就不爱吃花菜的啊!”

    随即就想到,一前在沈霆琛家里,那佣人有时会跟自己捞会儿嗑。

    有一次就说过沈霆琛,所有的青菜中最喜欢吃花菜,几乎在家吃饭的话,都会让佣人炒。

    白偌伊立马身子一阵恶寒,把手中里的花菜又放了回去!

    白偌伊,你是不是疯了?还真的来超市帮他买菜做饭?

    白偌伊猛得甩甩头,想把脑子里关于沈霆琛的东西都甩开。

    算了算了,反正自己也是在要做饭吃的,就随便帮那个沈霆琛做一份吧。

    怎么说他也救过自己好几次,帮他做一份饭也不算过分吧?

    如此想来,白偌伊的手又不自觉的,把刚扔下的花菜,拿了起来。

    最终去结账时,白偌伊看了一眼自己拿的食材。

    然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原来买的东西都是沈霆琛喜欢吃的……

    白偌伊拎着食材回到家里,在路上还一直在想要怎么解释,自己买的这些食材。

    在白偌伊家中的沈霆琛,本来想去白偌伊的卧室看一看,却发现白偌伊把房间反锁了。

    想来一定是刚刚帮自己拿药出来时,故意反锁的,她难道知道自己要去她的卧室?

    还是说她生怕自己对她要做些什么?沈霆琛挑起眉梢轻轻的笑了笑。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起。

    “喂,什么事?”

    “总裁,周家今天举办了宴会,应该是冲着你跟周小姐举办的,嗯,你要不要过去一下?”

    沈霆琛的眉头不悦的蹙起,心里很不爽周家人,但是现在他也不能拒绝周家人,毕竟还有一项重大的项目要合作。

    沈霆琛沉着声音,低声道,“我知道了,马上过去。”

    沈霆琛离开白偌伊的家里,回头深深的看了一眼。

    该死,好不容易能跟她加深感情的机会,又被周家给搅合了。

    等她带着给沈霆琛嘲笑一番罢了的心理准备回家时,推开门就发现原来在沙发中间的人不见了。

    他是不是去上厕所了?正好,快把食材拿到冰箱里去,别让沈霆琛嘲笑自己。

    白偌伊踮着脚尖,直奔厨房,把食材都放好之后,才出来叫沈霆琛。

    “沈霆琛,你要吃多少饭量啊?我好准备洗米。”白偌伊一边给自己系上围裙,一边往厕所那边走。

    还没走到厕所那边,就发现茶几上压着一张纸条。

    白偌伊围裙后面还没有系紧,她的手便垂了下来,眼中的失落一览无余。

    看到那张字条,白偌伊就已经知道沈霆琛,他是离开了。

    伸出一只纤细的手,拿出纸条,上面的确是沈霆琛说话的口气。

    霸道如命令一般。

    我现在有事先走了,不过你买回来的东西给我放着,我明天还要过来!

    “呸,谁给你放着。”白偌伊把手中的纸条揉成一团,刚打算扔到垃圾箱里。

    白偌伊眉头细细皱起,又把手中的纸条给打开看了看。

    这字迹跟玫瑰花上面的字迹一样。

    但是白偌伊是认识沈霆琛的笔迹的,一年前在家里看过不少沈霆琛签字的文件。

    白偌伊曾经还想过模仿他的字迹,偷偷伪造几份合同来帮自家的公司。

    但是沈霆琛的笔迹很难模仿,白偌伊还没有学会他的笔迹时,他们两个已经离了婚。

    所以这个纸条上的笔迹,跟沈霆琛办公时的笔迹竟一点都不像。

    “这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一个人可以写出两种断然不同风格的字体?说好的字如其人都是假的?”

    白偌伊苦恼的扰扰头,很是好奇沈霆琛为什么会用不同的笔迹,给自己写纸条。

    也很好奇他这些的用意是什么?

    白偌伊拉开冰箱,给食材裹上一层保鲜膜,虽然有些可惜沈霆琛,最后没有吃自己做的饭,但是他说明天再来,那就姑且等他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