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许人间第一流

蔷薇虎骨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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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呆坐在摊开的书本前,望眼欲穿的想要抓住未来,哪怕连未来的影子都瞧不见。

    少年时代其实是有些无聊的,永远做不出的数学题和对视时匆忙移开的视线,都成了无解的谜题,我们三三两两的走着,而后在未来的某天遭遇了成长。

    去年的四月,是在小摊吃凤梨的时节;今年的四月,我注意到一个生龙活虎的孩子,怎么才能活的那样炽热啊。

    文科班的历史课,规律的讲课节奏被打乱,因他骨节分明的手转着笔,嘴里还鼓鼓囊囊的嚼着一块泡泡糖。

    “吹泡泡那小子,站起来!”

    “老师,要来一块吗?”他笑的满面春风,惹得声色俱厉的历史老师啼笑皆非。

    篮球赛,他穿二十三号球衣,白皙的胳膊和小腿上肉眼可见的筋络跳动着,剑眉下偏倚是一双饱满多情的桃花眼,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就那么挥洒着汗水,球技不精也无人在意,自此他在哪里,哪里就会有一片小小的喧闹,但他从不收情书,拒绝的理由是“死后勿烧钱,烧情书。”

    作文比赛,他的文章出自本人之手的,只有一段话:“感谢亲爱的语文教课组本着自愿自发的原则强迫大家背高考满分作文素材,但我有不参加这狗屁比赛的人权。”后面的几百字则是背写了韩寒的一篇杂文《关于高考作文和绝代天骄》,结局自然是被作为反面教材公然朗读。

    语文老师用一种近乎崩溃的口吻品尝着他的狂妄,“我的看法是,作文就是很傻的东西。高考作文肯定是集所有大傻于一身的。我们的作文讲究的是培养狗奴才,而不是真性情。”

    “在教育的目的里,作文从来不教你怎么写文章,而是教你怎么不会写文章,作文写的越好,文章写的越差,理解别人文章的能力也越差,眼光就越短浅,思维就越僵化,见识就越狭隘。于是,教育又成功的如教育所愿,把一个识字的文盲送进了社会。”

    我听入了神,这实在是一件很帅的事儿,比他为人称赞的面如冠玉,更欣赏这惊才风逸的桀骜。

    依稀记得当时教室里气氛之凝重,冷的直叫人发抖,于是不受控制的带头鼓起了掌,同学们也是怕冷的,也开始用手掌摩擦生热取暖,从开始的小心拍掌,到后来愈演愈烈的拍桌子。

    他坐在位子上看着面红耳赤的语文老师,缓缓说着:“须知少时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他很大胆,应是不会被现实招安。

    那份少年感我很羡慕,可太羡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