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褂怪人

蔷薇虎骨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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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听人家说孙韩哲是怪人。

    但我却从未察觉到一分一毫怪异,即使有,那我也会被这怪气儿吸引。

    孙韩哲是标准的山东汉子。粗犷利落的轮廓以及精壮的体格,常引来女孩的侧目,可因其总是冷冷的端着臂膀凝视远方,令她们望而生畏,想必这也是把他奉为怪人的原因之一。

    马褂是孙韩哲常穿的,哪怕睡觉时也是。但不像有些“文人墨客”穿上马褂后发了疯一般说教,仿佛世间只有自己一人活的偏执狂郁,他穿马褂的原因不详,所能想到的原因是习惯使然,又或者是当他说出清醒的真理后,所收获的不是拍掌赞同而是鄙夷震惊,而马褂就是他的“盔甲”。

    譬如今日的会面,那件心爱的马褂就正着在身上。他沉默的盯着饭桌上的杯盏,盯着那满载琐碎生活的酒精。

    几杯下肚,饭桌上的其他孩子都在享受啤酒花带来的味蕾快感,面红耳赤的开始讲述自己的风云往事,孙韩哲的马褂却从未脱下,他像平常那般蓦然垂着脑袋,低语着

    “我爱家,噢不,我爱的是巴金先生的《家》。我们不该选择这样的日子不是吗?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说罢又陷入了无尽的沉默宇宙。

    若论何时孙韩哲会脱下马褂,我想只有在球场上时会卸下这道“盔甲”。

    在球场上的他嬉笑着与三五好友打闹、为比赛时大展身手而跃跃欲试、在一个漂亮的篮板球后会激动的欣喜若狂……这是穿着马褂的孙韩哲不会做的事——做一个孩子。

    人们喜欢把和自己的认知有出入的事物贬为怪人怪物,即使有些真理本身就是谬论,可习惯了思想安逸,自然将自己视为猪圈里的猪崽,一丝不苟的接盘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时还会将清醒的人驱逐为“野猪”。

    很多时候不理解生活的真正意义,问起别人时,常收获不可置信的目光以及刻薄的话语:“这你都不知道?生活生活,顾名思义:生下来,活下去。”

    我忙问:“但并没有说怎么活,用什么方式与身份活,我们就该一直重复着同样的人生道路吗,还是说我们若是不照做就会被鬼魅惩戒?”

    一般到这时,对面的人已经翻起白眼,用仓皇的敷衍来掩盖自己的恐惧。过了好久我才意识到有些话说出来会招灾惹祸,所以只得选择用玩世不恭的轻松来掩盖恐惧与迷茫。

    分辨一个人是否为良师益友,不要看他帮你什么,而要看他给你什么。孙韩哲显然是后者,而他带给朋友的除过快乐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孙韩哲不是畸人,不是愚人,更不是怪人,若非要加个前缀,我将他归为青年人,千万乌合之众中的青年人。

    身边的人都在重复着同一真理道德准则,妄图用一样的模子刻出无数个老百姓,强调青年时努力才能老有所依,而所谓努力就是无休止上学工作,无底线的忍受生活的苦楚;所谓老有所依即是指安享晚年——让松弛的肌肤来感受片刻温暖的海风,用苍老的心来面对变化万千的世界。

    可这真的是幸福吗,青年时争到的幸福要留在垂垂老矣的暮年才可享用,这样活真的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