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刘玉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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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在做梦吧!”叶无夏狠狠地掐自己大腿,“哎呦,还真疼。”又揪自己头发,扇了自己一巴掌“哎呦,疼疼,怎么还在梦里?”又把脸埋在自己双手里,花了十多分钟时间说服自己相信眼前的一切,再抬头,一切如旧,“看来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觉”。她环顾四周,像个游客一样在长安城中游览了起来。

    这里是长安城最繁华的西市,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商人汇聚于此,一身空姐制服的叶无夏反而没有多少人关注。

    她长吁一口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她走到一个馄饨摊前,牛骨汤底香味扑鼻,叶无夏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胃一阵痉挛。“太饿了。”她翻翻口袋,别说是一两金,连一毛钱人民币都没有。

    “怎么办,得吃饭啊。电视里穿越怎么都穿成了大户人家的小姐,要么公主、王妃什么的,我还得自力更生,一生下来就hard模式。”

    叶无夏看了看左手的中指上有一枚小小的戒指,玫瑰金的材质,刻着细致的弧形条纹,上面镶嵌了三颗很小的碎钻。这是李昆送她的礼物,这爱情的遗物,此时还没有一碗馄饨来得体贴。

    她找到一家当铺,理了理衣服忐忑地走了进去。“老板,啊不,掌柜的,帮我看看这个值多少钱。”

    掌柜用指尖捏起戒指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拿了个很小的称称了重量。叶无夏看不懂古代的称,只觉得寒酸得可怜,脑中盘算着怎么卖个好价钱。

    “此物非金非银,亦非铜非铁。这是何物啊?”

    “太棒了,他不懂!”叶无夏脑筋转得快,迅速胡诌了个故事出来。“此物祖传的宝物,叫作玫瑰金,是西伯利亚野玫瑰中长出来的,这样一个戒指,是工匠们收集了十年才收集出来的。你看此金比黄金偏红,偏硬,质地又不似银、铜,不锈不腐。上面的三颗宝石,叫金刚石,是南非产的,坚硬无比,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掌柜直愣愣地看着叶无夏半晌,竟噗嗤一下笑了起来。

    “这位小姐,我在长安城多年,见过的宝物数不胜数,听闻的奇闻异事也多如牛毛,我却从没听说过花中生金,更没听说过南非,莫要诓骗我,哈哈哈哈哈。”

    叶无夏的脸刷就红了,古代人原来也不好骗啊,她抓起戒指刚要往外走,掌柜喊道:“且慢,小姐,你手腕上的镯子,我倒看着精致。”

    叶无夏自己都要忘了,她常年在手上戴了一块几百块的手表,通体银色,贝壳制的表盘边镶了一圈小小的锆石,毫不起眼。她脱下手表,又一次忽悠了起来。“看你还算识货,这叫手表,我还不舍得卖呢。你看着上面casio,123是西洋文。我在西洋买的,里面的几个指针能计算时辰。”

    掌柜仔仔细细地端详了起来,盯着转动的秒针琢磨了很久,拿出一把小刀想要撬开后盖。

    “哎哎,别给我弄坏了啊,我还没说要卖你呢”

    “小姐说个价。”

    “我要100两银子。”

    “小姐,你这镯子非金非银,怎的要如此高的价钱?”

    “那我要80两银。”

    “成交。”

    掌柜麻利地收走手表,退给她80两银子就迅速溜到里屋。

    “肯定卖赔了。”叶无夏气得咬牙切齿。

    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填饱肚子,叶无夏热乎乎地吃上水盆羊肉,配上胡饼,花了40文钱。“嗝……”她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看来饭还是吃得起的。转身又开始了游客模式,不一会儿,叶无夏就换上了一身唐朝打扮,上着鹅黄色窄袖短衫,绣着一朵朵红色的芍药花,下着淡绿色曳地长裙。她拜托卖发簪的店家给她盘了个高高的漂亮发髻,显得她的小脸更圆润可爱。和唐朝姑娘比,苗条的叶无夏显得有些单薄,长脖子下的锁骨清晰可见,雪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反着光,像一只轻盈的小鸟,扑棱棱地飞入这繁华的都市,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唐朝的公子礼貌地搭讪,“小姐,可是长安人士?”“小姐,小生备下了新到的茶叶,是否有兴趣一坐。”叶无夏对他们毫不理睬,心中暗喜,“老娘在唐朝都这么有人气。李昆你这个大傻叉,渣男。”

    叶无夏逛得两腿发麻,找了家客栈住下来,她数了数钱袋里的钱,一天就花了15两。“要吃,要住,都是钱啊,怎么穿越了还这么大生活压力,唉。”关乎生计,她仔仔细细地思考。“我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现代科技我会哪些?做肥皂是油脂和生石灰还有什么来着?做玻璃,二氧化硅怎么着来着?”高中学的化学知识,叶无夏早就想不起来了,她懊恼地捶捶头。“做烘焙?唐代人做得比我好啊,而且我到哪搞个厨房,唉。”

    突然一个灵感乍现,“我会外语啊,英语、日语都挺好呀,哈哈哈哈。”叶无夏脑海中立刻绘制出了事业版图,和英国人、日本人搞外贸,打通海上丝绸之路,从西部一路骑骆驼到欧洲,用丝绸、茶叶和瓷器换……换什么呢?

    “那时候的日本应该挺穷的吧。英国在干啥呢?放羊?”这条路长远看是行得通的,但是眼前的温饱问题似乎更为迫切。

    “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啊,连毛笔字也不会写。还有什么呢?舞蹈!”叶无夏足足学了十年的古典舞,当年也可以说是训练有素,虽然也多年没有好好练习,功底还在。她开心急了,自顾自地在房间里扭起来,会唱歌跳舞至少能找份工作。“小二”叶无夏兴奋地推开门喊:“长安城哪里有能看歌舞的地方?”“客官,那当属平康坊!”

    入夜,叶无夏精心打扮来到平康坊。推开大门,像走进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高高的穹顶上画着飞天壁画,大大小小的灯笼把整栋酒楼照成金黄色,四处用轻纱装饰,宛如仙境,花果香、脂粉香和酒香熏得醉人。

    正中央的舞台上一个西域来的女子手拿铃鼓在跳热情的胡旋舞,一班乐师坐在一侧,旁边竖着一面红色的大鼓,最后一排是一组巨大的编钟,有个乐师正敲击着它,那声音悠远绵长。

    戏台下,漂亮的唐朝女人们穿着薄的透明的纱衣,曲线玲珑,唐朝公子穿着飘逸的长袍,提着酒杯在吟诗作对,虽有些微醺但个个神采飞扬。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喝得满脸通红,脚下站不稳,吟了一句“歌舞须连夜,神仙莫放归。”,身边纷纷喝彩,“好诗好诗!”。

    “还真来对地方了。”叶无夏嘀咕着,看着眼前新奇的景象,像走进一幕热闹的电影。胡旋舞毕,一个美艳女子走到舞台中央,发髻上的金饰珠宝晃得人睁不开眼,她的脸又宽又平,长眉入鬓,嘴唇涂成大红色,神情竟有一些威严,她穿着一件红色和白色丝绸相间的长裙,裙摆长长的拖在身后。她就是当时最有名的歌姬,田顺郎。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她丹唇轻启,清澈悠远的嗓音穿过耳膜直抵心底,那歌声时而高亢像清泉,时而低沉像在耳边思语,如泣如诉,婉转动人。一曲毕,宾客们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小二在举着盘子在宾客中游走,迅速收集了一大堆银子、金币和珠宝,更有急切的宾客直接将珍珠项链、玉石戒指掷到歌姬脚边。田顺郎浅笑盈盈,端庄地行礼,缓缓退场。

    叶无夏听得如痴如醉,她也忍不住吟起诗来,“真是,‘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好诗句。”一个穿着金丝刺绣的肥胖公子挤眉弄眼,摇着扇子走了过来,“好一个昆山玉碎、好一个芙蓉泣露。我夜夜在此,怎得未见过如此璧人。”说着轻佻地伸手勾起了叶无夏的下巴。

    叶无夏忙向后退了一步,一脸警觉地瞪着他。

    “哈哈哈,这小娘子有趣。”公子更有了兴致,一个跨步上前,搂住了叶无夏的腰,俯身紧贴着她的脸上,鼻尖在她脸上划了一下。

    “臭流氓!”叶无夏从未受过如此骚扰,感觉恶心极了,伸手直戳他的眼睛,在他脸上狠狠地抓了几下,公子痛得哇哇大叫,叶无夏趁机又在他鞋上狠狠地跺了一脚,立刻跑开了。“给我追!”公子恼羞成怒,两个健壮的随从在人群中一跃而起。

    “哎哟!”叶无夏在人群中左闪右躲,被一个桌腿绊倒在地,膝盖磕得生疼,一只脚突然被人抓住,她回头一看,那随从面目狰狞,恶狠狠地呲着牙。叶无夏更害怕了,奋力挣扎,挣脱了随从,也掉了一只鞋,慌乱中直接爬上了一个台子。

    “哎呀妈呀,太危险了!”叶无夏刚站起身,突然发现满场的宾客正睁着大大小小的眼睛盯着她。她环顾四周,和乐师四目相对,才发现她跑到舞台上了。乐师继续奏乐,叶无夏立刻背过身用后脑勺对着观众。

    “怎么办?怎么办?”叶无夏觉得像罚站一样尴尬,“豁出去了,只要我不觉得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叶无夏一回身,伴着音乐即兴跳起了古典舞,她身姿轻盈,时而旋转,时而大跳,弯腰,一字马,像一只轻巧的蝴蝶。叶无夏卖力地跳着,然而宾客们似乎见惯了这类舞蹈,边欣赏边继续饮酒作诗,慢慢的觥筹交错声盖过了音乐。

    叶无夏累得满头大汗,又有点恼怒。“我还不信了,古代人这么难伺候。”她走到乐师前,按着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乐师们商讨了起来。

    音乐再度响起,鼓点声快了一倍,笛子奏着主旋律,胡琴穿插其中,增添了许多风味,琵琶奏得更加干脆激烈,配合着鼓点的节奏。“这就是我想要的。”叶无夏甩掉鞋子,直接扯开头发,一头卷曲的秀发洒在肩头,摆了一个酷酷的pose,走起爵士步,开始热舞起来。她自信的甩着头发,嘴角微笑,眼神妖娆,摆胯,翘臀,没有丝毫羞涩。宾客们从来没见过这种舞蹈,都被她牢牢吸引住了。

    叶无夏更加有了劲头,摸腿下,甩头起,下蹲收腿,蹋腰摸腿起。从nobody到attention,从鸟叔到exo,她把会的热舞都跳了个遍,快要筋疲力尽的时候对乐师使了个眼色。乐师们心领神会,伴着音乐的最高潮,叶无夏用尽最后的力气摆了个endingpose。

    宾客们激动极了,热情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像要把房顶掀翻,不断有首饰落到叶无夏脚边,刚刚挑逗她的公子在台下呆若木鸡。

    叶无夏羞涩地鞠躬下台,宾客们的叫好声丝毫不减。台侧一个浓妆艳抹,身姿妖娆的妇人,略带怒气掐着腰拦住了她的去路。

    “你是谁?”

    “老板,我是来找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