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对不住了,贵妃娘娘【求收藏推荐】

青门醉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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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很多年过后,王哲再回想起今天所做的决定,他会非常的......

    “怎么?你想说后悔?”某个风华绝代的女子捏了捏拳头。

    “不后悔!不后悔!我一点也不后悔!”屁股隐隐作痛的王哲连忙摆手。

    “这就对了,记住,你的羊毛,只有本公主能薅!”

    ——镇国公主,杨玉环。

    ......

    ......

    解开心结以后,潘金莲的心情好了许多。

    向来对乐曲不太感冒的她时不时的也会在做菜的时候哼起六朝的民谣,一副青春活泼的样子。

    王哲很喜欢在她做饭的时候帮忙打下手,因为这样不但能增进感情,还能让他感受到一种异样的温馨。

    “潘姊儿,上回你说的那个通缉犯找得怎样了?”王哲一边拌着自制的酸奶水果沙拉,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对于这个行走的十万块,潘金莲一直都心念念的:“还没找到,不过快了,就等一个晴天。”

    王哲一愣:“为什么非得要晴天?”

    “准确地来说,是需要一个晴天的夜晚,我需要观察星象。”潘金莲微微一笑,把新学会的土豆炖排骨出锅装盘,用勺子舀了一块土豆,“尝尝?”

    “嗯。”

    手头忙不开的王哲把脸伸了过来,潘金莲动作一愣,但终究没有拒绝,就这么把勺子喂给了他。

    “嗯,都煮烂入味儿了,好吃!”王哲赞道。

    潘金莲心头一甜,看向他手中的东西:“你做那个是什么?”

    “哦,这个是酸奶水果沙拉,呃...你可以简单理解为酸奶拌水果,”王哲用勺子舀了一勺,笑道:“想试试吗?”

    潘金莲并不太喜欢这道菜白花花的卖相,但是她还从来没吃过酸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点了点头。

    就在她准备张开嘴,以为王哲会像刚才自己一样喂她时,对方却把硕大的碗塞给了她。

    “呆子。”

    在心头默默哼了一声,潘金莲拿起小勺子,自顾自的吃了一口。

    当她吃了一口的时候,顿时愣住。

    这沙拉的口感...虽然不算差,但是这酸味......早就变质了吧?

    含着一口变质的食物,潘金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着王哲的面吐掉?他会不会以为自己看不起他?

    可是要咽下去...真的不会闹肚子吗?

    “怎么样?好吃吧?”王哲看着她呆住的样子,还以为她是被惊艳到了,不由地笑了起来。

    潘金莲尴尬地笑了笑,纠结一番,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把包裹着水果的“变质物”给咽了下去。

    “王哲...这菜...好像坏了吧?”

    王哲一听,急忙拿起她刚才用过的勺子,毫不避讳地吃了一口:“没坏啊。”

    他看到潘姊儿那像是吃到毒药的表情,顿时哑然失笑:

    “潘姊儿,酸奶,顾名思义就是酸的奶,本来就是这个味儿,不是坏了。”

    “是...是吗。”

    潘金莲脸一红,原来小丑是我自己?

    王哲很喜欢现在这种有小插曲的日子。

    日子虽然平淡,但却并不乏味,甚至还带着些许温馨。

    就像窗外透射进来的阳光,看起来只有白晃晃的,实际上却混合了五光十色。

    至于潘金莲。

    现在的生活对她来说不算枯燥,甚至可以说是多姿多彩。

    但是她打心底里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

    要说原因,自然是“钱”,或者说“营生”了。

    无论在那个时代,钱永远都是比不可少的东西。

    她也曾想过把自己那根玉簪卖了。

    但是之后又怎么办呢?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

    而且这根簪子是她从六朝带来的为数不多的物品之一,同时也是她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要是把这念想也卖了,她怀疑自己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来处,成为南荒夷民神话中找不到家的妖鬼。

    所以即使那天在超市里见到很多很多想买的东西,她都忍着,默默记下,想等着将来有一天赚够钱了,再把它们买回家——这是她暂时的梦想。

    不过介于现在她还是个身份证都没有的黑户,这个梦想或许要推迟很久很久才能达成了。

    可即使是这样,她也觉得自己还是够幸运的了。

    因为自己暂时能有个住处,有个不错的营生,还有个不错的雇主,这一切都已经值得她珍惜了。

    带着欢声笑语的一天匆匆过去,晚饭过后,两人照例打开电视机,窝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

    看电视,是潘金莲一天中除了看书以外最喜欢的环节。

    因为她发现电视剧人物的遭遇好像要比自己还要离奇地多,从这些人身上她觉得自己能学到很多东西,而且还能顺便看到自己前所未见的风景和事物。

    如果不是王哲说看大多数电视节目都毫无意义,她觉得自己能盯着电视看上三天三夜——连广告都不肯错过的那种。

    有潘姊儿这么一带动,只有在小时候喜爱看电视的王哲也“复古”了一回,饶有兴趣地陪着她看起了电视。

    不看不知道,这一看,他还看得津津有味,许多在往常不屑一顾的情节在现在看来竟然颇有些新奇

    难道是因为身边多了个大美人的缘故?

    趁着播放到广告的间隙,王哲从冰箱里给潘金莲拿了一罐果汁,自己则开了一罐啤酒。

    “潘姊儿,这才是看电视的标准姿势。”

    说着,王哲蹬掉拖鞋,躺倒在沙发上,背后靠着靠枕,嘴里品着小酒,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反观另一边的潘金莲,全程都端端正正地坐着,胸口还担着二两肉,王哲光是看着都觉得累。

    潘金莲看了看他,刚想脱掉拖鞋靠在沙发上,却突然想到自己还光着脚,于是急忙回到卧室套了双袜子,这才学着王哲的样子躺在沙发上。

    还真别说,这姿势果然让她轻松不少。

    看着潘金莲眼中的柔光,王哲暗自思索道:“我是不是在把潘姊儿往死宅的路上引?”

    ......

    深夜,在王哲的再三催促下,电视迷潘金莲终于放弃电视,乖乖回床睡觉。

    在潘金莲关好门后,王哲用凳子把自己垫高,把前几天藏在书架顶端的紫檀木简给取了下来。

    “对不起了贵妃娘娘,你在那边当贵妃也没什么意思,最后还要上吊而死,不如过来陪陪潘姊儿,你们两个倒也有个伴儿。”

    踌躇再三,王哲从其中取出歪歪扭扭刻着“杨玉环”三个字的那根木简,狠心掰成了两截。

    就在他睁大眼睛,准备等待着一个大美人从天而降时,出乎意料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吗?”

    王哲等了一个多小时,家里依旧静悄悄的,别说天降美人了,连二哈都懒得蹦一下。

    “得,这根是假货。”

    又等了一会儿,确认什么也没有发生以后,王哲把断成两截的木简扔在电脑桌上,打开空调,蒙头大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