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男人要有骨气

第N个小金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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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叶凌雪的前男友鲁子瑜,自从被董总的保镖打伤以后,就住在六楼的VIP病床,看样子伤的不轻。

    “笑什么笑,谁让你进来的,本少爷现在要好好休息休息,快给我出去!”看到孙兴慜走进来,鲁子瑜恼怒的骂道。

    自从前几天,孙兴慜和叶凌娇订婚一事告吹以后,鲁子瑜越来越瞧不起孙兴慜,觉得他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像他鲁子瑜,尽管和心爱的女人叶凌雪分别五年,不过,他至今对叶凌雪,一往情深。

    孙兴慜来医院的路上,顺便帮鲁子瑜买了早餐,他把早餐放在桌子上,冷冷的说道:

    “鲁子瑜,你说你是不是傻,你要打董长明那个王八蛋,没关系,可是你也不能当着他一众保镖的面儿上,找他算账啊,那不是自讨苦吃,是什么?”

    “我的事不用你管,你就别操心了。”鲁子瑜面色一僵,颇有几分窘迫。

    “你以为我真的愿意多管闲事儿吗?哼,实话告诉你,董长明已经聘请了高级律师,打算起诉你,说你平白无故去他公司寻衅滋事了。”“

    “他就是个臭不要脸的男人,明明自己早已有家室,这些年偷偷摸摸和我女朋友鬼混在一起,害得我五年都找不到叶凌雪,这样的渣男,难道不该打吗?”鲁子瑜气得肺都要炸了,蹭的一下就坐起来,这让他的腹部,更加疼痛了。

    昨天,他和董长明的保镖们,斗殴的过程中,肋骨挫伤了,现在稍微一激动,伤口就会隐隐作痛。

    鲁子瑜强忍着疼痛,犹豫了好一阵子才看着孙兴慜说:

    “你真的要帮我?”“

    “帮你,我只是给你提供一个情报而已,谁说要帮你了?”孙兴慜冷笑着说。

    鲁子瑜垂下头,愧疚的说:

    “兴慜哥,对不起,我以前不该用那种态度对你,我知道错了,这一次你一定要帮我,这关乎了我一辈子的幸福!”

    “都这么多年了,你还对那个女孩念念不忘。”孙兴慜鄙视的说。

    “叶凌雪回来了,当年,是董长明从我身边夺走了她,让我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她的消息。这一次,叶凌雪回到了山城,我绝对不会让她离开我,所以,兴慜哥,你要帮我,只要你能帮我把她留下,以后我绝对什么都听你的!”鲁子瑜信誓旦旦的说。

    当年的事情,孙兴慜也不是特别的了解,他疑惑的问道:

    “鲁子瑜,你好歹也是有钱的富二代,况且,年龄比董长明那个王八蛋年轻很多,为什么当时,没有把女朋友保住了,还让董长明那个混蛋,给你戴了绿帽子。”

    ”都怪我当初隐瞒身份,这都是我的错,兴慜哥,我已经错过一次了,我不想再失去她,你帮帮我,好吗?”鲁子瑜这么多年,他第一次求孙兴慜。

    “这种女人,就是倒贴几个亿给我,我也不要,我嫌她们脏。山城多的是名媛闺秀,你干嘛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孙兴慜感到很纳闷。

    虽然。

    孙兴慜和鲁子瑜关系一般般。

    但是,鲁子瑜叫他一声“兴慜哥”,孙兴慜觉得,就有必要好好教育鲁子瑜。

    做男人,最重要的就是尊严,要懂得好马不吃回头草的道理,哪有为了一个女人,弄得低三下四的,成了没有骨头的怂包,软蛋的。

    更何况,还是跟了董长明暧昧不清的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鲁家在山城,也算是名门望族,鲁子瑜又是家里的独子,就算她们的择偶观念,不是门当户对的话,起码娶进家门的女人,也要是个正经姑娘吧。

    众所周知。

    董长明在山城的上流社会里,名声就像臭大街的老鼠一样,简直是五毒俱全,明明自己早有家室,却还要在外面鬼混。

    包养小三,小四,那是常有的事,至今,他还有几个没有落户的私生子,而且到现在,董长明还是改变不了狗吃屎的本性,还和好几所高校的大学女生,保持着不清不白的情人关系。

    之前看苏慕涵绝望到要撞墙的时候,她也跟着揪心,不管怎么说,现在苏慕涵总算是有了求生的期望了。

    已经过早和这个无情的世界所分别了。

    原本这个看似

    那是她亲手为她未出世的孩子缝的,只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孩子穿上这双袜子了。

    诺雪帮她填平了土,又插了一块小小的木片,算是立碑了。

    苏慕涵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孩子,对不起。

    是娘亲没有能力保护你。

    但是你放心,今日之仇,娘亲一定会为你报的!

    最后一个头磕完,平地忽然起了风。

    乌云沉沉压了下来,挡住了全部的月光。

    大朵大朵的雪花从天而降,落在苏慕涵的手上,却未化掉。

    “王妃,下雪涵的孩子,是苏慕涵的骨血。

    杜芳华忽然抬起头来,一双眸子里似是含着春水,柔情

    ,快些进去吧。”诺雪担心她的身子,搀扶着她往里走。

    这屋子四处漏风,冷风直往人骨头里面钻,他们的炭火不多不说,点起来还十分呛人,诺雪只得把所有的被子都抱到了床上,又给她灌了个汤婆子,稍微能暖和一点。

    而这时候,杜芳华所住的蔷薇院里,却暖和得好像春天一般。

    屋子里烧了十余个炭盆,用的都是上好的银丝炭,半点都不呛人,杜芳华只着了一件薄薄的罗裙,捧着一碗汤药慢吞吞地喝,额上还出了一层浅浅的汗。

    齐垣侯坐在一旁,怔怔地看着她手里的那碗药。

    那是他和苏慕涵的孩子,是苏慕涵的骨血。

    杜芳华忽然抬起头来,一双眸子里似是含着春水,柔情万般,“王爷是不是心疼姐姐,觉得菀菀不好?菀菀也只是……只是想养好了身子,多留在王爷身边几年而已……”

    她泫然欲泣,柔若无骨的小手往旁边一搭,等着齐垣侯握在手心里安慰。

    “怎么会,”齐垣侯只当是没看见那只手一般,“本王早就说了,能救得你,是她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