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小有收获

风中的失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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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胆水都要吐完的时候,吴帆徽终于平静下来,身体还是在微微颤抖。

    杀人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是第一次杀人。

    吴帆徽的衣襟前面是大片的鲜血,那是中年人脖子喷溅出来的鲜血,吴帆徽没有办法躲避,也不知道如何的躲避,他根本就没有杀过人。

    穿越三个多月的时间,吴帆徽就举刀杀人了,这是他绝对想不到的。

    身体很软,没有一点的力气,杀人的恐惧感还盘旋在脑海里面。

    看着地上中年人的尸体,看着满地渗入到地上的黑褐色的鲜血,吴帆徽强迫自己镇定,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乱哄哄的时代,那就要完全适应一切,他不可能一帆风顺,今后还会被逼无奈杀人,甚至是主动杀人,为了生存,为了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要杀人,若是他不举起钢刀,那么钢刀就会落在他的脖子上面,躺在地上就是他的尸首。

    大口吸气之后,吴帆徽慢慢的站起身来,走到了中年人的尸首旁边。

    中年人的尸首尚未僵硬,摸上去还有温度,手臂胳膊都是软的。

    吴帆徽忍住恶心,开始摸索中年人的衣服。

    在腰间的地方,他摸到了一个袋子,用力扯出来,这是一个锦囊袋子,打开锦囊,吴帆徽的眼睛里面迸射出来光芒,杀人的恐惧感瞬间消失。

    锦囊里面有五个银锭,每个银锭至少是十两银子,还有两小锭的黄金,每锭应该在五两左右,此外就是一些碎银子,成色看上去都很好。

    一个不起眼的土匪,身上竟然有着巨款,穿越三个多月,吴帆徽是第一次看见黄金,市面上黄金和白银的比兑价格是一两黄金兑换十二两白银,这样算来,中年人身上的白银接近一百八十两。

    吴帆徽脑子里面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中年人不知道是有什么机缘巧合的运气,恐怕是杀死了一个掌握有实权的军官,从军官的身上获得了这个锦囊,但中年人不敢用里面的黄金白银,那样与其身份不相符,反而会引发怀疑。

    明军的军官,军饷一样是低得可怜,就算是都督府的大都督,随身都不可能携带这么多的黄金白银,中年人醉酒的时候,说是在榆林边镇杀死了一名军官,这个情况肯定是真实的,稍稍思索,吴帆徽就明白了其中包含的意思,就是军队之中吃空饷、喝兵血的情况相当的严重,一些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将搜刮的财宝随身携带,保证这些钱财的安全,至于说军士是不是会造反,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军队乃是国之柱石,一个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军官,身上携带的锦囊之中有着如此之多的黄金白银,这都是贪墨的军饷,可见大明王朝已经烂到了根子上,无可救药了。

    将锦囊小心揣进怀里,吴帆徽继续在中年人的身上搜索。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脸色微微发红的吴帆徽,在尸首的周边来回急促的走动了几步,这天上掉下来的财富,让一贯冷静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湃,手中的雁翎刀价值在五两白银左右,至于说吐谷浑马,价格至少在六十两白银以上。

    此次的收获,接近白银二百五十两。

    在这个时代,一个雇佣丫鬟和下人的人户,每年需要开销白银也不过二十两白银左右,他如今拥有的白银,足以支撑这样的家庭十年以上的开销。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追求的无非就是钱权二字和富庶体面的生活,现如今的吴帆徽,不过是大明最底层的草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他想到的就是过上好日子。

    这些黄金白银,可以保证吴帆徽在数年时间之内,都不用为钱财的事情操心了。

    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想清楚了这些,吴帆徽的内心没有了丝毫的愧疚,那个躺在地上的中年人,只能说是倒霉,碰到了他的手上。

    时间尚早,还不到午时,那两个前去索要钱财的土匪,应该还没有抵达桃花镇。

    吴帆徽盯着地上中年人的尸首,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

    另外的两个土匪,是这个中年人路上招募的小弟,说起来怕也是流民,要不是为生活所迫,不可能离开家乡,更不可能去做土匪。

    他们的见识也就是一般般,很好忽悠。

    按照吴帆徽的想法,是要连着这两个土匪一并杀掉的,做事情需要干脆利落,斩草除根,不要留下什么隐患,不过等待那两个土匪回来,还要很长的时间,而且两个土匪都是成年人,他一个少年,动起手来不一定有着十足的把握。

    危险太大的事情,还是不要做的好。

    想明白一切之后,吴帆徽准备离开山坳,回到家里去了。

    肚子这个时候开始咕噜叫,吴帆徽从包裹里面拿出两个麦饼,大口吃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饱了好赶路回家。

    感觉到体力完全恢复的时候,吴帆徽过去牵马。

    低头的时候,他才发现胸前一大片的暗黑色污渍,这是中年人喷溅的鲜血,叹了一口气,吴帆徽无奈的从包裹里面拿出了粗布的长袍,这是他最好的衣服,大都是在学堂里面才穿的,散学之后,他都要换上粗布短襟的衣服。

    包裹最下面还有一包卤牛肉和一包卤肉,这些本来是准备带回去给父母和妹妹吃的,其次就是一些布匹,给母亲和两个妹妹做衣服的,包裹里面的东西,耗去了吴帆徽近五钱银子,也是他咬牙才下决心买的,现在有银子了,看到这些东西,吴帆徽都有些不好意思,给父母和妹妹买的的东西太少了。

    吐谷浑马很是温顺,还用头蹭了蹭吴帆徽的脸,刚才吴帆徽举起雁翎刀的那一幕,马是全部都看见了,大概是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少年够凶悍,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吧。

    吴帆徽会骑马,前世他没有太多的爱好,恰巧对骑马很有兴趣,当然他没有机会骑马奔驰,大都是骑在马背上,驾驭马匹慢跑。

    准备上马的时候,吴帆徽发现马鞍有些异常,左边的位置好像高了一些,他伸出手,准备整理一下马鞍的左边,手里却摸到了一个压在马鞍下面的口袋。

    轻轻抬高一点马鞍,口袋很顺利的拿出来。

    这同样是一个锦囊,不过大很多。

    锦囊不重,伸手进去,吴帆徽触到了一块牌子,拿出来仔细看看,这是一块镀金的银牌,正面一龙一虎,云龙在上,独虎在下,背面有二十四个字:上天佑民,朕乃率抚,威加华夷,实凭虎臣,赐尔金符,永传后嗣。

    熟知历史的吴帆徽,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他知道这块银牌的主人是一名千户。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制定了武臣金银牌制,以供在外的武臣作为随身携带的证物之用,金银牌的规格相同,金牌正面有双龙双虎,银牌正面一龙一虎,统一用红丝带悬挂。

    武臣征伐厮杀或外出办事的时候,一般都是将金牌或者银牌塞在马鞍的下面,或者是贴身收好,防止不小心遗失,很少有人将金银牌放在家里,这毕竟是身份的象征,就好比是几百年之后的身份证。

    有资格佩戴金牌的都是卫所指挥使以上的军官,或者是军队之中游击将军品衔以上的军官,佩戴镀金银牌的则是千户,或者是军队之中的守备,百户或者军队之中的把总,佩戴的则是素银牌符。

    中年人斩杀的是一名千户,或者说是军队之中的把总。

    之所以中年人没有发现马鞍下面的镀金银牌,大概是过度的紧张,从榆林边镇到米脂县,一路上都如同惊弓之鸟,这一段路程两百六十里地,快马三天左右的时间,不过依照中年人骑马的技术,至少需要六天到七天左右的时间。

    吴帆徽本来是有些紧张的,军队之中一名千户或者是守备被杀,那一定是大事情,不过想想大明交通和信息落后的状况,特别是在更加贫瘠的陕西境内,他就不是那么紧张了,榆林边镇一名千户被杀,顶多就是影响到延绥镇周边,其余地方不可能知道消息。

    榆林边军规模庞大,也不会因为一名千户的失踪,大动干戈的。

    再次走上官道,吴帆徽是牵着马的,他不想骑马,那样过于的招摇,除非是再次遇见什么危险,他才会上马疾驰,距离马鞍山村只有两里地,眨眼就可以回到家里。

    镀金银牌和雁翎刀,已经被吴帆徽埋在了地下,周围做了专门的标记,这东西可不能够携带,万一被发现,那就麻烦了,战马可以牵回去,尽管说这样做,很有可能在村子里引发巨大的轰动,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马鞍山村闭塞落后,庄户人家都很老实,最多也就是羡慕嫉妒。

    走到村口的时候,吴帆徽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官道。

    官道上几乎看不见什么人,想必中年人的那两个跟班,进入山坳之后,很快就能够发现中年人的尸首,依照这两个跟班的智力和能力,怕是吓得屁滚尿流,忙不迭的逃走。